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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更新时间:2018-07-05

各教学院(部)、相关部门:

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195)要求,孔子学院总部于2018年起开始受理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为做好我校荣誉证书申请及补发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200411日至20185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备注:本次申请是针对参加国家汉办汉语教师项目的老师;申请国家汉办志愿者项目的老师们暂不在这次申请范围)

、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

申请程序

(一)填写申请

申请人需登陆http://pq.ecnucpp.com/teachers/,根据国内工作单位(学校)归属性质(部属、省属、无国内单位)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下载打印《荣誉证书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018713日前递交至致远楼20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颁发证书

经重庆市教委初审,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终审,确定颁发对象,并由汉推基地负责统一颁发证书。

  

联系人:张梅琳,张立娟

电话:72796756

电子邮箱:international@yznu.cn

材料提交地址:致远楼20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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